群众自治组织按照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居委会属于基层群众自治性组织。居委会的性质属于群众自治组织。社区居委会不属于事业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条规定,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对居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居民委员会协助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