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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奇台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奇台县教育局在奇台县检察院举行“法治小助理”聘任仪式,这是检教联合的创新举措,也是奇台县检察院推进法治副校长实职化、精细化的一个重要举措。
据介绍,“法治小助理”,即法治副校长的小助理,主要承担宣传员和监督员的职责。“法治小助理”要协助法治副校长观察和了解同学们的法治需求,一起探索创新法治宣传教育的方式和手段,丰富完善法治宣传教育的内容和载体。“法治小助理”可利用自己身份的天然优势,及时向法治副校长反映影响校园安全的问题,一起守护同学们的合法权益。
在聘任仪式上,奇台县检察院法治副校长共同为52名小学生颁发“法治小助理”聘书,佩戴“法治小助理”徽章,并为“法治小助理”赠送了法治宣传资料。这是奇台县检察院继首批“法治小助理”上岗后,在全县范围内中小学推广“法治小助理”聘任工作。
奇台县教育局局长赵永梅强调,保障“法治小助理”们的有效履职,充分发挥“法治小助理”的职能作用,离不开学校领导、老师、同学们的支持和配合。也希望“法治小助理”积极履职,带头学习法律知识,带动身边的同学认识到法律无处不在、法律无时不在,遵法守法是我们日常生活的重要规则。
奇台县检察院党组副书记、检察长杨菊梅表示,开展“法治小助理”聘任工作及培训工作,旨在通过有意识、有计划而又适度的法律知识和法治理念教育,增强学生法治意识,激发学生法治情感,培养学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习惯和能力。希望“法治小助理”们能够以身作则,树立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好榜样,并参与到普法和校园管理等工作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