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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车内摔伤谁担责?雇佣临时工摔伤谁负责?
2023-05-23 15:53:31   来源:法律解答  分享 分享到搜狐微博 分享到网易微博

公交车内摔伤谁担责?

1.公交车内摔伤谁担责:如果公交车在行驶的过程中未尽相应的义务,保障乘客人身安全造成摔伤的,由公交运营方承担责任。如果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由乘客自己担责。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佣临时工摔伤谁负责?

1.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若是对雇员对摔伤行为存在故意或者是重大过失的,雇主承担侵权责任之后,有权向雇员进行追偿。

2.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责任编辑:ruir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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