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方法:
1、如果被告不来应诉,可以邮寄送达,如果仍然不能送达,可以公告送达。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如被告故意回避,拒不配合,原告应当法院提供被告详细住址和联系方式,由法院留置送达或公告送达在法院依法送达诉状副本和开庭传票以后,人民法院可以缺席审理,缺席判决。
应诉流程:
公民或法人被原告起诉后,受诉的人民法院会在法定的时间内将原告的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
被告接到起诉状副本后应针对原告起诉的目的和主张应诉准备,或者依法书写答辩状或者依法书写反诉状。
答辩状和反诉状应当在规定的期间内提交人民法院。
如果被告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开庭审理或中途退庭,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可以拘传,也可以对收到传票后未到庭的被告进行缺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