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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合同终止怎么认定赔偿损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什么注意事项?
2023-05-25 10:19:33   来源:法制网  分享 分享到搜狐微博 分享到网易微博

一、

施工合同终止怎么认定赔偿损失

施工合同终止认定赔偿损失是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赔偿,合同没有约定应按照实际造成的损失赔偿。找法网提醒您,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相互协作等条款。

二、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什么注意事项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的注意事项如下:

1.审查主体资格:包括营业执照和资格证书;

2.审查建设项目的施工程序是否完整,也就是说,相关的施工程序是否完整;

3.审查绩效能力,绩效能力是财务实力、技术、人员等;

4.建设项目的价格必须明确,按定额价格、包干价格或协议价格,以及付款进度和方式;

5.材料、设备供应条款、争议解决及工程分包条款、违约条款。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指发包人和承包人为完成约定的建设安装工程施工任务,明确权利义务关系而签订的书面协议。与一般合同相比,工程合同更为复杂,金额大,周期长。

三、

施工合同逾期付款违约金是多少

施工合同逾期付款违约金是多少由双方约定。但双方约定规定数额最高不得超过所遭受损失的30%,超过30%的,可以请求法院适当予以减少,对于没有约定的双方可以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责任编辑:ruir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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