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汝南县司法局王岗司法所接到浙江省乔司监狱关于服刑人员王某某近期释放的通知,汝南县司法局王岗司法所迅速行动,主动履职,积极做好衔接和安置帮教事宜,确保刑满释放人员顺利回归家庭、回归社会。
经了解,刑释人员王某某因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在监表现良好,期间减刑半年,8月15日,王某某与其家人一同来到汝南县司法局王岗司法所,司法所工作人员及时衔接并核查了王某某的释放证明等文书材料。并对王某某及其家人进行了深入谈话,了解和掌握王某某的思想动态、家庭生活及经济状况,引导王某某树立开启新生活的信心。
汝南县司法局王岗司法所高度重视安置帮教工作,始终坚持“以情暖心,用情帮教”的工作原则,秉持“安置一人、稳定一家、平安一方”的工作理念,积极帮助每一名刑满释放人员顺利融入社会,有效预防和减少了重新犯罪,有力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吴国华 周高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