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机构有哪些类型?
我国的金融机构,按地位和功能可分为四大类: 第一类,中央银行,即中国人民银行。 第二类,银行。包括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 第三类,非银行金融机构。主要包括国有及股份制的保险公司,城市信用合作社,证券公司(投资银行),财务公司等。 第四类,在境内开办的外资、侨资、中外合资金融机构。以上各种金融机构相互补充,构成了一个完整的金融机构体系。
金融机构有哪些作用和职能?
1、从市场上筹集货币资金,通过改变转换成不同种类的金融资产;
2、给客户提供金融交易的结算服务;
3、自主经营金融资产,满足不同客户的不同金融资产需求;
4、帮助客户合理规划金融资产,并把创造出的新资产卖给其他市场参与者;
5、给客户提供投资理财建议,保管金融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