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桐柏县地处淮河源头,境内以浅山、丘陵为主,被誉为“七山一水二分田”,当地群众靠山吃山,大力发展林苗经济产业。
桐柏县大河镇上河村村民杨某的山地与本村田某的山地相邻,双方因地块边界问题发生矛盾,在村组干部调解无果后,杨某将田某诉至法院。为查清案情,6月28日,河南省桐柏县法院法官冒着酷暑,来到争议的地块,在双方当事人和村组干部的见证下,实地勘验丈量山地面积。
考虑到双方系同一村民小组成员,本着“以和为贵”的原则,法官在现场进行“背靠背”调解,释法明理,耐心劝解,但因双方分歧较大,未能达成调解协议。最终法院在村委会进行巡回开庭,并当庭作出裁判,判决被告田某将现有林木东边1米部分返还给原告杨某。
宣判后,承办法官进行了判后答疑,双方当事人均服判息诉,在庭审笔录上签名。庭审结束后,旁听案件的村组干部对法院巡回开庭,现场化解矛盾的做法给予高度赞誉。
近年来,桐柏县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践行“枫桥经验”,运用巡回审判的方式,切实减轻当事人诉累,打通司法为民“最后一公里”,通过以案释法,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法治效果,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供稿:贾吉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