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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4日,镇平县人民法院石佛寺法庭姜赟团队驱车100余里,打破“原告就被告”的常规,来了一次“被告就原告”的庭审,赶到唐河县毕店镇某村二位原告家,进行了一次特殊的巡回审判,并成功调解了这起较为特殊的追索抚养费案件,受到了双方当事人及当地群众的一致好评。
刘某平初婚与妻子生有一子,离婚后随其生活,与被告党某再婚后,生育长子刘某龙、次子刘某。2022年3月,刘某平与党某协议离婚时约定,长子刘某龙、次子刘某均随其生活,党某不负担两个孩子的抚养费。刘某平与党某离婚后逐渐出现精神分裂症状,2022年8月被鉴定为精神分裂四级残疾,2023年春节过后,病情加重。与刘某平共同生活的还有其年过七旬的老母亲,由于体弱多病,其母已丧失劳动能力。由于家庭经济困难,无力抚养三个孩子,刘某平的母亲申请法律援助,以刘某龙、刘某为原告,自己为法定代理人,向刘某龙、刘某的生母党某提起了诉讼,要求党某支付两个孩子的抚养费。诉讼中,原告方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又以刘某平罹患严重的精神疾病、刘某平的母亲丧失劳动能力为由变更诉讼请求,要求变更抚养关系,两个孩子均随党某生活,并且刘某平不负担孩子的抚养费用。
另查明,被告党某离婚后一直寄居在父母家,没有找到工作,几乎没有什么经济来源,表示无力同时抚养两个小孩。
据刘某平的妹妹讲,刘某平最近出现彻夜大吵大闹,肆意毁坏家中物品,甚至扬言要嚼舌自尽等严重精神病症状。主审法官姜赟在得知这一情况后,生怕刘某平在犯病时误伤孩子酿成大祸,加之孩子又临开学季,觉得情况紧急,当即决定放弃“原告就被告”的审判规则,次日带领被告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到原告家,进行一次特殊的巡回审判!于是,经过一个多小时的长途跋涉,赶到了唐河县毕店镇某村委,审理这起特殊的追索抚养费纠纷案件。在姜赟法官及村委会计、律师的共同努力下,经过辩法析理,终于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如下调解协议:“刘某平与被告党某婚生长子刘某龙随刘某平生活,次子刘某随被告党某生活,抚养费各自承担,双方互有随时探视小孩的权利。”
案件成功调解后,刘某平的母亲及刘某平均表示越快带走孩子越好,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姜法官等人将次子刘某随车带回了石佛寺法庭。中午,专门为孩子点了一盘基围虾,小家伙竟能独自一人全部享用,吃饱后欢笑着告诉大家,“长这么大还没有吃过这么好吃大虾”!在归途中,为了消除小刘某的陌生及恐惧感,姜法官故意与其逗乐,约定“若到了法庭认不出妈妈,就与姜伯伯一家”,小家伙不但欣然答应,还煞有介事地伸出小拇指与姜法官拉钩,“拉钩上调,一百年不许变”!消除了恐惧感的小刘某逐渐活跃起来,再相约,再拉钩……一路欢声笑语。刚进入石佛寺法庭,车还没有停稳,小家伙便透过车窗搜寻到了“妈妈”,随着一声稚嫩而又洪亮的“妈妈”声过后,母子紧紧相拥!至此,这场令人担心纠纷圆满划上了句号。(供稿:镇平法院 王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