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食品安全,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社会公共利益,6月26日上午,上蔡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团队开展乡镇“三小”食品安全整治“回头看”活动。
上午10时,该院公益诉讼办案组成员对于整改完成的该镇小摊点、小作坊以及小经营店的经营店登记证、健康证明、营业执照等进行实地查看,发现“三小”流动食品小摊点整改成效显著,所有商贩都持证经营,进行了备案卡填录,并悬挂在明显位置,且摊点经营人员都办理了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摊点的经营环境也得到了改善,从而保障了食品安全,同时还能方便群众生活、增加灵活就业岗位以及传承传统饮食文化。
上蔡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围绕《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具体规定,常态化开展食品安全回头看活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和合法利益。
案件回顾
3月15日,该院公益诉讼办案组在检察履职中发现,个别乡镇农村市集人流密集地区“三小”流动食品小摊点存在无证经营、未办理备案许可、未在明显位置悬挂或张贴备案卡及从业人员无有效健康证明等问题,根据《上蔡县县乡“属地管理”事项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清单》规定,各乡镇应对辖区内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的食品生产经营活动进行日常安全监管,但个别乡镇人民政府对此未依法监管,遂对负有主体责任的乡镇人民政府进行立案调查。3月17日,该院依法向未依法履行监管责任的镇人民政府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及时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加大监管力度,对辖区内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进行全面检查。接到诉前检察建议书后,该镇人民政府进行为期2个月的全面整改,对排查出来的未进行备案卡填录的小摊点等全部进行了备案卡管理并进行了书面回复。(李振星 毕亚磊)